近期,我局發(fā)現(xiàn)三個單位以我局和我局所屬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的名義,向正處于審批階段的申請單位打電話和發(fā)傳真,強制要求刊登公告,謊稱不在指定網站或雜志刊登公告的,質檢總局不予發(fā)放許可證書。此行為嚴重損毀了我局的形象,影響了我局正常的許可工作,損害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的利益。
我局鄭重聲明,我局和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沒有委托任何單位組織發(fā)布公告、許可單位匯編、圖書征訂等工作,所有上述行為均與我局和特種設備許可辦公室無關。請各獲證單位提高警惕,謹防受騙。我局保留追究有關單位法律責任的權利。
特種設備局
2011年11月9日